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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呼喚篇

香港這小地方,容納了數百萬人,也滋養了多樣生物。其中,一些動植物更以「香港」命名,這表示,牠們首次被現代科學界發現,就是在香港。背上這個城市的名字,牠們究竟是何方神聖?

小樹林聯同龍虎山環境教育中心在 #世界地球日(大家知唔知幾時?)推出新系列,介紹以香港命名的動植物。但在正式介紹前,為咗令大家可以順利呼喚,想同大家講講讀音。

Level 0 ➤「香港湍蛙」,應該無人讀錯香港「瑞」蛙或者「端」蛙啩?

Level 2 ➤「香港新棘䗛」,5個字,大家又讀啱幾多個呢?

「棘䗛」粵音係「激修」,「䗛」即是竹節蟲,「棘」係形容外型帶刺,唔係「激瘦」,雖然竹節蟲都好難肥。


如果睇中文,確有不少物種以「香港」命名,好似「香港過路黃」,就是1847年在香港首次發現。但再睇埋佢「學名」,Lysimachia alpestris,其實並無「香港」呢個字。


1735年,瑞典博物學家林奈開創新的物種分類法,並提倡以「二名法」來命名所有物種。在此前,博物學界對物種命名並不一致。同一物種,在不同國家甚至鄉下都有不同名字,雞同鴨講,對研究者來講真是一大惡夢。直至林奈提倡的二名法愈來愈多人用,西方科學界才對世上生物有了一致的語言,亦有了整理、分類、討論的基礎。


時至今日,所有科學已知的生物,尤其是動植物,基本上都有個獨一無二、依循二名法命名的「學名」。學名分兩部分,前部分是「屬名」*,後部分是「種小名」。「屬名」需經物種鑑定決定,「種小名」通常由首位發現 / 發表的人去改,重點是不同物種,學名不能重覆**。因此,並非所有在港首次發現的物種學名都有「香港」,原因可能是同屬的物種已有以香港命名的,也可能純粹發現/發表的人想改另一個名字。


所以,學名是全球通用的名字;其他語言的名字,例如Lysimachia alpestris的中文「香港過路黃」,就屬於俗名(Common Name)。學名跟俗名有時意義一致,有時不。俗名只適用於一方水土,即使同一語言,許多時都有數個不同的俗名。


那麼,二名法之下的「香港」點叫呢?二名法的字,是以拉丁文、希臘文或者拉丁化的字構成。例如「香港茶」,學名就叫Camellia hongkongensis(英/粵音化:Cam-me-lee-丫 hong-kong-ann-實-s)。


但原來拉丁化咗嘅香港,早期曾經有兩個,分別為「hongkongensis」(英/粵音化:hong-kong-ann-實-s)和「hongkongense」(英/粵音化:hong-kong-ann-s)。國際植物命名法規(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,ICBN)建議一致採用「hongkongensis」,及後所有學名有香港的新物種,都以「hongkongensis」命名;原有以「hongkongense」命名的物種,則維持不變。


*分類學根據生物的親緣關係,依域>界>門>綱>目>科>屬>種八個層級遞進歸類。 例如人就屬於動物界>脊索動物門>哺乳綱>靈長目>人科>人屬>人。


**有時會見到有多過兩個字的學名,後面的字大多是命名人的名字。有時又會有個交叉x ,代表雜交產生的物種。但基本上,所有物種都有「屬名」加上「種小名」兩個基本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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